根據TBS(Tanzania Bureau of Standards,坦桑尼亞標準局)相關法令要求,產品符合性評定項目管制目錄的產品在海關清關時必須隨附由被授權的檢驗認證機構出具的產品符合性證書,以證明所進口的產品符合坦桑尼亞相關技術法規和標準。此產品符合性證書名為CoC,是在坦桑尼亞海關清關時所必須的文件。屬于管制目錄內的產品而未獲得CoC證書的,貨物抵達坦桑尼亞進口商將被出CIF貨值15%的罰金。
現在出口到坦桑尼亞的貨物在出口前需要申請COC, 貨物如果在2011年12月30日之后到達目的港,是需要提供COC清關的,否則有可能導致客戶不能順利清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