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信號燈 CE 認證,EN 12368測試+認證

以下是關于交通信號燈 CE 認證中 EN 12368 光學性能標準測試以及如何獲得歐盟 CE 認證的詳細介紹:
EN 12368 標準聚焦于交通信號燈的光學性能,旨在確保其發出的光信號清晰、準確且符合道路使用要求,主要涵蓋以下關鍵測試內容:
發光強度測試:
- 不同顏色要求:針對交通信號燈常見的紅、黃、綠等顏色,分別測量其發光強度。比如,紅色信號燈在規定的正前方觀測角度上,需達到特定的最低發光強度標準,以保證遠距離可視性。隨著觀測角度向兩側偏離,發光強度雖允許遞減,但也要滿足相應角度下的最低強度限定值,確保各個方向的道路使用者都能看到信號。
- 測量方法及儀器:通常采用專業光度計,在規定的測量距離(如距離信號燈一定米數的位置設置測量點)以及多個特定的角度方向上進行測量。對信號燈各發光區域多點測量后取平均值等方式獲取準確的發光強度數據,再與標準要求對比判定是否合格。
顏色特性測試:
- 顏色坐標界定:每種顏色的信號燈燈光都有嚴格的顏色坐標范圍要求。例如,綠色信號燈必須落在標準規定的綠色顏色坐標區域內,防止出現顏色偏差,避免與其他信號顏色混淆,保障駕駛員等道路使用者能準確識別信號。
- 測試手段:運用光譜分析儀等專業設備,分析燈光的光譜成分,由此確定其顏色坐標,對照 EN 12368 標準中給定的各顏色坐標范圍來檢驗其符合性。
配光曲線測試:
- 光分布情況反映:配光曲線體現了信號燈所發光在空間中的分布形態。需測量信號燈在全方位角度上光強的變化情況,進而繪制出配光曲線,查看其是否符合標準規定的理想曲線形態或相關參數范圍。合理的配光曲線能保證信號燈在規定的可視角度區間內均勻發光,使不同位置的道路使用者都能清晰接收信號。
- 測試操作:借助分布光度計等儀器,圍繞信號燈進行多角度、全方位的光強測量,依據測量數據繪制配光曲線,并與標準要求進行匹配分析。
閃爍特性測試(針對具有閃爍功能的信號燈):
- 關鍵參數考量:對于具備閃爍功能的交通信號燈,要重點測試其閃爍頻率和占空比等參數。閃爍頻率需處于合適區間,既不能太快讓使用者視覺難以分辨,也不能太慢而失去應有的警示效果;占空比同樣要符合標準規范,確保閃爍的規律性和有效性,方便道路使用者明確感知信號變化。
- 測試設備及方法:利用電子示波器等設備,監測信號燈的電信號輸入以及燈光輸出情況,從而準確測量出閃爍頻率和占空比等指標,再與標準要求對比判斷是否達標。
- 樣品選取與準備:挑選具有代表性、功能完好且與批量生產產品一致的交通信號燈樣品,涵蓋燈具的各個部件,如燈泡、燈罩等,確保其能真實反映產品的光學性能。
- 測試環境搭建:按照標準要求,營造穩定、無干擾的測試環境,一般選擇暗室環境,嚴格控制環境光強度、溫度、濕度等條件,防止外界因素影響測量結果的準確性。
- 儀器校準與調試:在使用各類光學測量儀器前,務必對其進行精準校準,確保其測量精度滿足標準測試需求,保證獲取的測試數據可靠、真實。
- 按項目開展測試:依照上述各項測試內容的要求,依次運用對應的儀器設備進行測量,仔細記錄每個測試項目下的相關數據,例如不同角度的光強數值、顏色坐標值、閃爍頻率等。
- 數據分析與報告生成:整理和分析測試得到的數據,將各實測值與 EN 12368 標準中規定的指標要求逐一比對,判斷交通信號燈的光學性能是否符合標準。最后,把測試的全過程、數據記錄以及判定結論等內容整理編制成規范的測試報告。
交通信號燈屬于歐盟相關指令管控范疇,除了需滿足 EN 12368 光學性能標準外,還需確認適用于產品的其他指令,比如《建筑產品指令》(CPR)等(如果交通信號燈應用于建筑相關場景)。同時,要依據指令確定對應的協調標準,確保產品從設計、生產到性能各方面都能符合歐盟要求。
- 產品描述文件:詳細介紹交通信號燈的型號、規格、功能、結構組成、使用的材料等基礎信息,讓認證機構能全面了解產品情況。
- 設計圖紙與工藝文件:提供產品的設計圖紙,包括電路圖、光學結構設計圖等,以及生產工藝流程圖,展示產品是如何制造出來的,體現生產過程的規范性和可控性。
- 測試報告:除了前面提到的 EN 12368 光學性能標準測試報告外,如有需要,還應準備其他相關性能測試報告,比如電氣安全測試報告、機械穩定性測試報告等,以證明產品在多方面符合要求。
- 使用說明書:編寫清晰、易懂的產品使用說明書,指導用戶如何正確安裝、操作和維護交通信號燈,內容涵蓋安裝步驟、操作方法、常見故障排除等方面。
- 自我聲明模式(適用于部分低風險產品):對于一些符合特定條件、風險相對較低的交通信號燈產品,制造商可自行進行符合性評估,依據相關標準和指令要求準備好上述技術文件后,簽署符合性聲明,聲明產品符合歐盟 CE 認證要求,并在產品上加貼 CE 標志。但這種方式要求制造商對產品的合規性承擔全部責任,且需確保在歐盟市場監督機構檢查時能提供充分的證明文件。
- 第三方認證模式(適用于大部分交通信號燈產品):通常情況下,交通信號燈會選擇通過第三方認證機構來進行 CE 認證。制造商需選擇有資質的歐盟公告機構(Notified Body),向其提交認證申請以及準備好的技術文件。公告機構會對產品進行審核、評估,可能還會安排現場檢查、抽樣測試等工作,根據評估結果決定是否頒發 CE 認證證書。
- 文件審核:第三方認證機構或歐盟市場監督機構(在自我聲明模式下)會首先對制造商提交的各類技術文件進行詳細審核,檢查文件內容是否完整、準確,產品是否確實依據相關標準和指令進行了設計、生產和測試。
- 產品測試(如有必要):除了已有的 EN 12368 光學性能測試等,如果認證機構認為還需要進一步驗證產品的其他性能,可能會要求制造商重新提供樣品進行額外的測試,如在不同環境條件下的耐久性測試等,確保產品全方位符合要求。
- 現場檢查(部分情況):對于一些生產規模較大或產品風險相對較高的交通信號燈制造商,認證機構可能會安排人員到生產現場進行檢查,查看生產設備、工藝流程、質量控制體系等是否滿足歐盟要求,保障產品質量的穩定性和一致性。
- 頒發 CE 認證證書或批準自我聲明:如果產品通過了上述審核、評估以及測試等環節,第三方認證機構會向制造商頒發 CE 認證證書(在第三方認證模式下);若是自我聲明模式,制造商則可以正式實施自我聲明,并在產品上加貼 CE 標志,表明產品符合歐盟 CE 認證要求。
- 后續市場監督與合規維護:獲得 CE 認證后,制造商仍需持續關注歐盟市場監督機構的相關要求,確保產品始終符合標準和指令規定。一旦市場監督機構發現產品存在不符合要求的情況,可能會采取責令整改、罰款、召回產品等措施,所以制造商要定期對產品進行自查,保證產品質量和合規性。
總之,交通信號燈要獲得歐盟 CE 認證,需要嚴格遵循相關標準進行測試,認真準備各類技術文件,選擇合適的認證途徑,并順利通過認證機構的審核評估等環節,同時做好后續的市場監督應對工作,以保障產品在歐盟市場的合法流通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