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17128是歐盟針對個人輕型電動車輛(PLEV)制定的安全標準,全稱為《載人和貨物及相關設施運輸的輕型機動車輛,未經道路使用類型批準-輕型電動車輛(PLEV)-要求和測試方法》。該標準由歐洲標準化委員會(CEN)技術委員會CEN/TC 354編寫,法國標準協會(AFNOR)負責起草,并于2020年10月21日發布,2021年4月30日正式生效1810。
適用范圍
EN 17128適用于以下類型的個人輕型電動車輛(PLEV):
具有或不具有自平衡系統;
全部或部分由獨立電源(電池電壓≤100 VDC)供電;
可配備或不配備集成電池充電器(輸入電壓≤240 VAC);
設計速度不超過25 km/h;
涵蓋電動滑板車、平衡車等非道路使用的代步工具148。
不適用范圍
標準明確排除以下車輛類型:
被視為玩具的車輛;
不帶座椅的自動平衡系統車輛;
競賽車輛、醫療設備用車輛;
電動輔助自行車(EPAC);
最高設計速度超過25 km/h或額定電壓超過100 VDC/240 VAC的車輛;
無人駕駛車輛159。
安全要求
電氣安全:防止電池短路、漏電、火災等風險,需符合電池標準(如EN 62133系列)和充電器標準(如EN IEC 62485系列)。
機械安全:測試車把、制動系統、車輪等部件的結構強度,確保使用中不會因部件損壞導致意外。
穩定性:包括前傾、側向及后傾失衡測試,確保車輛在不同條件下的穩定性。
測試項目
結構測試:扶手、座椅的靜載荷與疲勞載荷測試;
穩定性測試:前向、側向、后向失衡測試;
功能測試:速度限制、電磁兼容性(EMC)、電池充電管理;
環境與環保:噪音控制、電池回收要求。
部件測試標準
電池:EN 62133-1/2;
充電器:EN IEC 62485系列、EN 60204-1;
燈光與信號裝置:ISO 6742-1/2;
聲音/振動信號:ISO 14878 Class II。
EN 15194:針對電動助力自行車(EPAC),涵蓋機械安全、電磁兼容性(EMC)及電氣安全,而EN 17128專門適用于PLEV(如電動滑板車),強調自平衡系統及非道路使用場景。
UL 2272:美國標準,更關注電池組安全性,而EN 17128未完全覆蓋電氣系統的綜合安全評估。
企業需通過歐盟認可的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測試,提交技術文檔,通過審核后加貼CE標志,以符合《機械指令2006/42/EC》及《電磁兼容指令2014/30/EU》等法規要求410。
EN 17128是歐盟規范輕型電動車輛安全的核心標準,旨在降低使用風險并促進市場合規。企業需重點關注電氣、機械及穩定性測試,結合相關指令完成認證流程,以確保產品順利進入歐洲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