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造石墻板(如石英石、人造大理石等)出口歐盟需通過CE認證,以符合歐盟建筑產品法規(CPR, Construction Products Regulation (EU) 305/2011)。以下是認證的關鍵步驟和要求:
1. 確定適用標準
人造石墻板通常屬于“人造石”類別,核心標準為:
- EN 14617 系列(如EN 14617-1:2013 人造石測試方法)
- EN 15285:2008(人造石板材性能標準)
- EN 12664:2001(熱阻性能,如需評估隔熱性)
2. 認證流程
(1) 產品測試
需在歐盟認可的實驗室進行測試,包括:
- 物理性能(抗彎強度、耐磨性、吸水率等)
- 化學性能(有害物質釋放,如VOC、甲醛)
- 防火性能(EN 13501-1防火等級,如A1-F級)
- 耐久性(凍融循環、耐候性等)
(2) 工廠生產控制(FPC)審核
- 審核生產流程是否符合EN ISO 9001質量管理體系。
- 確保產品一致性(如原材料、工藝穩定性)。
(3) 編制技術文件(DoP)
- 包含產品描述、測試報告、CE標志使用說明等。
- 簽署性能聲明(DoP, Declaration of Performance)。
(4) 頒發CE證書
- 由歐盟公告機構(Notified Body)審核并頒發證書(如保加利亞NB2787)。
3. 認證機構選擇
- 費用:約30000元左右起步(視產品復雜性和測試項目)。
- 如想節省費用可按DOC企業自我符合性聲明
4. 時間周期
- 測試+認證:通常需3-6個月(若需整改可能延長)。
- DOC企業自我符合性聲明7-10個工作日
5. 其他注意事項
- REACH法規:需確保材料中無SVHC(高關注物質)。
- 包裝與標簽:CE標志需清晰標注,附DoP文件。
6. 后續義務
- 定期監督審核(如每年1次)。
- 產品變更需重新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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