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產品屬于危險機械?
機械指令附錄IV中所列的23種產品就是危險機械
機械指令附錄IV中所列機械(危險機械)如下:
1.用于加工木材及類似材料或加工肉類及類似材料的圓
鋸(單刀片或多刀片)
1.1 操作時刀具不移動的鋸床,有固定床身、工件手工進給或可卸動力進給,
1.2 操作時刀具不移動的鋸床,有手控的往復式鋸臺或鋸座;
1.3 操作時刀具不移動的鋸床,內設機械式工件進給裝置,手工裝卸工件;
1.4 操作時刀具可移動的鋸床,有機械進給裝置,手工裝卸刀具;
2.手工進料木工平面刨床
3.木工用單面厚板刨床,加工時手工裝卸
4.用于加工木材及類似材料或加工肉類及類似材料、手動裝料和/ 或卸料、具有固定式
或移動式床身的帶鋸及具有可移動鋸座的帶鋸
4.1 操作時刀具不移動的鋸床,有固定或往復的床身,提供工件;
4.2 刀具安裝在可往復運動的機架上的鋸床;
5.1-4 和7 所述類型的,用于加工木材及類似材料的組合式機械設備
6.手工進料多刀夾木工制榫機
7.用于加工木材及類似材料的手工進料立軸造型機
8.木工用手提鏈鋸
9.手工裝卸的金屬冷加工用壓床(包括折彎機)。其可動工件的行程可達6mm 以上,移動
速度為30mm/s以上
10.手工上下料的注塑或壓塑塑膜機
11.手工上下料的注塑或壓塑橡膠制模機
12.以下各類用于地下工作的機械設備
12.1 機車及司閘車;
12.2 液力傳動的頂架;
13 裝有壓實機構的用人工裝載方式收集家庭垃圾的卡車
14 可移動的機械傳動裝置包括它們的防護裝置;
15 可移動的機械傳動裝置的防護裝置
16 維修車輛的舉升機
17 存在從3m 以上垂直高度跌落危險的載人或載人和載物的升降設備
18 便攜式槍彈推動打釘和其他沖擊的機械
19 設計用于檢測人存在的保護裝置
20 設計用于關于9,10 和11 的機械的動力控制的可移動自鎖防護裝置
21 確保安全的邏輯單元
22 防翻轉的保護裝置(ROPS)
23 防跌落物體的保護裝置(FOPS)
二、危險機械CE認證流程
危險機械的認證必須國外NB機構(公告機構)參與,并且現場對產品審查即可。具體流程如下:
準備樣機及資料
現場測試以及資料詳解
問題整改
提交國外NB機構審核
JE
國外N@機構頒發證書
注意:現場測試必須由國外NB機構工程師全程參與
三、危險機械CE認證指令,標準及具體要求
3.1指令
根據產品不同,需要滿足的指令有以下三種情況
(1)純機械(不帶電如錨桿)只需要滿足機械指令2006/42/EC(2)一般機械(帶電且電壓范圍為AC50-1000V,DC75-1500V),需要滿足機械指令2006/42/EC和低電壓指令2014/35/EU(3)電動工縣類。由于使用環境的不同,電動工具雲要滿足機械指令2006/42/EC和低電壓指令2014/35/EU和電磁兼容指令2014/30/EU
3.2危險機械CE認證標準(1)機械產品需要滿足的標準在歐盟官網上都有頒布并會定期發布官方期刊進行更新。網址為https://ec,europa.eu/arowth/singlemarket/european-standards/harmonised-standards/machinery en在此網頁對標準分為三類
A類: EN ISO 12100:2010:此標準所有機械產品必須滿足
B類:針對安全的某一方面如
EN 349:1993+A1:2008防止身體部位擠壓的醉低間隙;
EN 574:1996+A1:2008雙手控制設備的要求
EN ISO 13857:2008 上下肢接觸危險區域的安全距離
EN ISO 14122-3:2016扶梯,樓梯,圍欄的要求
這些標準在評估時若涉及到均需考慮
C類:針對具體產品的標準如
EN 201:2009注塑機,
(2)對于3.1中的第二種情況還需要滿足EN 60204-1:2018
四、危險機械CE認證要求安全注意事項
所有機械產品都必須滿足機械指令的附錄I基本的健康安全要求(EHSR)的要求(包含設計、制造、防護以及資料方面)
常見的安全注意事項有:
1.產品的結構強度符合功能要求,足夠的穩定性
2.方便調運
3.運動、傳動部件有防護罩殼并能滿足防護要求
4.產品上的標識清晰可見
5.接地良好
6.有急停按鈕(指令中規定特殊情況除外)
7.機械故障時存在危險必須要有報警
8.危險區域的監控如速度、溫度等
9.運動部件需要加聯鎖控制裝置
10,進出料的安裝位置滿足標準要求如注塑機出料口離地面高度少于5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