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歐盟CE認證核心要求
1.法規分類
輪椅作為醫療器械,根據歐盟醫療器械法規(MDR),屬于I類醫療器械(低風險),需通過自我符合性聲明(無需公告機構審核),但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 完成技術文件編制;
- 符合EN標準測試;
- 注冊SRN號和UDI編碼;
- 指定歐盟授權代表(歐代)。
2.關鍵流程
- 測試階段:
- 性能測試:依據ISO 7176系列標準(手動輪椅EN 12183、電動輪椅EN 12184)進行靜態強度、沖擊、疲勞、制動系統、動態穩定性等測試;
- 電氣安全與EMC測試:電動輪椅需通過安規(如IEC 60601)、電磁兼容性測試,確保電池、電路、充電器等符合安全標準;
- 生物學測試:接觸人體部件的生物相容性評估(如ISO 10993)。
- 技術文件:
包括設計圖紙、測試報告、風險評估、標簽說明書(需含CE標志)、UDI信息等。
- 注冊與數據庫錄入:
- 申請SRN(單一注冊號)并在EUDAMED數據庫完成產品注冊;
- 完成UDI(唯一器械標識)編碼申請。
- 歐代服務:
需指定歐盟境內的授權代表,負責與監管機構溝通及文件存檔。
3. 認證周期
通常為3-5周(若文件齊全且測試順利)。
其他主要市場的認證要求
1.美國FDA認證
- 分類:輪椅屬于II類醫療器械,需通過510(k)申請,證明與已上市產品“實質等同”;
- 測試要求:
- 性能測試(ISO 7176)、生物相容性(ISO 10993)、安規及EMC測試;
- 軟件驗證(針對電動輪椅);
- 周期:約8-12個月。
2. 加拿大
需獲得加拿大衛生部醫療器械許可證(MDL),分類與FDA類似,需提交技術文件并符合CMDR法規。
3. 澳大利亞
需通過TGA注冊,依據《醫療器械法規2002》,分類為I類或IIa類,需提供符合性證據。
三、CE認證常見測試項目(以電動輪椅為例)
1. 機械性能:
- 靜態/動態強度測試;
- 制動系統可靠性(如斷電后仍可操作);
- 疲勞測試(模擬長期使用后的結構穩定性)。
2. 電氣安全:
- 電池過充/過放保護;
- 電路防護(防止短路或過載);
- 充電器符合EN 60335標準。
3. 環境適應性:
- 溫濕度測試(-20°C至40°C);
- 防水性能(IP等級測試)。
4. 標簽與說明書:
- CE標志、UDI編碼、歐代信息;
- 使用說明需包含安全警告、維護指南。
四、注意事項
1. 選擇合規服務機構:
- 確保歐代或認證機構具備PRRC(合規負責人)資質,避免注冊失敗。
2. 文件長期維護:
- 技術文件需保存至少10年,供監管機構抽查。
3. 市場差異:
- 部分國家(如瑞士、英國)在CE基礎上需額外注冊(UKCA、瑞士注冊)。
總結
- 歐盟CE認證是輪椅出口歐洲的必要條件,需重點完成EN標準測試、技術文件及歐代注冊;
- 美國、加拿大等市場需額外認證,流程更復雜且周期較長;
- 建議與專業認證機構合作,確保符合目標市場的法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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